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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教授
张杨   副教授 /   Email:
基本资料

  张杨,男,1966年3月生,副教授。1990年7月毕业于西安永利欢乐娱人城,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在永利欢乐娱人城工作至今。199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2004至2007年在永利欢乐娱人城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攻读硕士,获得硕士学位。任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四届理事会理事。

研究领域
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法学)、体操教学与训练。
个人履历
1990年7月毕业于西安永利欢乐娱人城,获得学士学位;毕业后在永利欢乐娱人城工作至今。1998年参加全国律师资格考试,取得律师资格证。2004至2007年在永利欢乐娱人城体育人文社会学专业攻读硕士,获得硕士学位。
学术兼职
任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第一、二、三、四届理事会理事
讲授的主要课程
本科生体操普修课、选项课;研究生体操教学训练理论与实践,体育法学、体育政策与法规
承担的科研项目
作为主持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有:1.国家体育总局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三项:体育运动中侵权责任的归责及救济(2008)、我国职业体育参与人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研究(2012)、体育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我国职业体育法治建设研究(2015);2.西安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一项:大型体育赛事对西安城市经营发展研究(2011)。
作为主要参与人(前三)参与的项目有:1.国家社科基金一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我国体育产业结构优化研究(2016);2.国家体育总局哲学社会科学项目3项:陕西省职业足球暴力问题研究(2002)、我国竞技体育优秀人力(人才)资源流动性问题研究(2007)、基于政府、市场、社会视域下的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问题研究(2014)。
主要研究成果
出版专著及论文:1.《体育法学概论》(2006),人民出版社;2.《体育治理现代化背景下的我国职业体育法治建设研究》(2019),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3.在重要以上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
获得的教学和科研表彰
科研获奖:1.主持完成的科研项目《体育运动中侵权责任的归责及救济》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11)。2.作为主要参与人(第二)完成的科研项目获省部级二等奖一项、三等奖一项:《我国竞技体育优秀人力(人才)资源流动性问题研究》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2011)、《陕西省职业足球暴力问题研究》获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20 06);3.《关于竞技体育中反兴奋剂“严格责任”原则的思考》获中国体育法学研究会科研优秀成果奖(2010);4.参与完成的项目获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二项。
教学获奖: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二等奖一项;《西部师范院校体操类课程室外教学的探索与实践》获陕西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012)。